个体经营农林牧渔经营所得有没有减免政策
**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。
一,优惠政策如下:1,企业所得税中企业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所得,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。2,企业从事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;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;中药材的种植等所得,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免税的条件:企业从事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,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,中药材的种植,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、家禽的饲养,林产品的采集,灌溉、农产品初加工、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项目,远洋捕捞项目。
这个行业免征的税收触及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,由于免征增值税,相应地也就免征了城市保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等。
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项目;远洋捕捞。(2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;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。**从事涉农企业经营的企业主个人所得税免税。**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等涉农经营企业的房产、土地免税。
农林牧渔农林牧渔税法
采集林产品,支持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。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,包括灌溉、农产品初加工、兽医服务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。远洋捕捞,确保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。然而,对于特定项目,企业所得税将减半征收,如:种植花卉、茶叶、饮料作物、香料作物。
技术合同的所得税可以免除的情况有以下几种:**合同内容属于农林牧渔项目所得;**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建项目;**环境保护,节能节水所得;**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。以上几种都可以免除所得税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六条,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(一)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,是指:(一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1.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。
农林牧鱼企业所得税优惠属于税额式减免,不属于税基式优惠。
**什么是农林牧渔减征企业所得税 (一)企业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,可以减征所得税; (二)是指企业从事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;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等项目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农林牧鱼企业所得税优惠属于税额式减免,不属于税基式优惠。以企业所得税为例,有三种方式: **税额式减免:农林牧渔免税,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,免税10万。海水养殖减半,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,免税5万,征5万。 **税率式减免: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%税率征税,应税所得100万,纳税100x15%=15万。
农林牧渔是不是免征企业所得税
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二十七条明确,企业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方法如下: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。农林牧渔企业需要填写《减免所得税申报表》。
⑦灌溉、农产品的初加工、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;⑧远洋捕捞。**国债利息收入,地方**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,国债,地方**债券转让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。**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远洋捕捞。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;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。**从事涉农企业经营的企业主个人所得税免税。**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等涉农经营企业的房产、土地免税。每个人的价值观都是有所差异的。
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,中药材的种植,林木的培育和种植,牲畜、家禽的饲养,林产品的采集,灌溉、农产品初加工、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,远洋捕捞,免征企业所得税;从事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,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自产自销的免税。
农林牧渔的农林牧渔税法
国家税法对农林牧渔等农业项目的税法相关规定如下:(一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1.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;2.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;3.中药材的种植;4.林木的培育和种植;5.牲畜、家禽的饲养;6.林产品的采集。
-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,湖北省以外地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通常减至1%,湖北地区有更为优惠的免税政策。**农产品税收优惠:1.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增值税。2. 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和农业机械销售不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。3. 购入农产品再养殖销售,如果属于种植、养殖项目,可享受税收优惠。
农林牧渔 **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(1)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;(2)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;(3)中药材的种植;(4)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;(5) 牲畜、家禽的饲养;(6) 林产品的采集。
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项目;远洋捕捞。(2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;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。**从事涉农企业经营的企业主个人所得税免税。**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等涉农经营企业的房产、土地免税。
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六条规定: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,是指:(一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1.蔬菜7.灌溉、农产品初加工、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。
农林牧渔业税收优惠政策
法律分析:农林牧渔业在征收增值税时,是免收增值税的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:
(一)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;
(二)避孕药品和用具;
(三)古旧图书;
(四)直接用于科学研究、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、设备;
(五)外国政府、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;
(六)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;
(七)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。
除前款规定外,增值税的免税、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。任何地区、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、减税项目。
农林牧鱼企业所得税优惠属于税额式减免,不属于税基式优惠。以企业所得税为例,有三种方式: 1、税额式减免:农林牧渔免税,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,免税10万。海水养殖减半,如当年应纳税额10万,免税5万,征5万。 2、税率式减免: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%税率征税,应税所得100万,纳税100x15%=15万。 3、税基式减免:研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50%加计扣除,残疾职工工资100%加计扣除,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,按投资额70%抵扣满两年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等。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,是指:(1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;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;中药材的种植;林木的培育和种植;牲畜、家禽的饲养;林产品的采集;灌溉、农产品初加工、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项目;远洋捕捞。(2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;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。法律依据: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 第二十七条 :企业的下列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:(一)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;(二)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;(三)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;(四)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;(五)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。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(一)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、林、牧、渔业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,是指: (一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 1.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;2.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; 3.中药材的种植; 4.林木的培育和种植; 5.牲畜、家禽的饲养; 6.林产品的采集; 7.灌溉、农产品初加工、兽医、农技推广、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项目; 8.远洋捕捞。(二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 1.花卉、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; 2.海水养殖、内陆养殖。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,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。